风吹凉快说好话-协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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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吹凉快说好话-协议

不能检讨的协议

从所谓的水供协议可以知道新国与马国还没有分家,否则怎么会有如此的优惠的’水供协议‘。就算在新国为了几百万或以上新元的房产,就算有法订文件。同血的父子兄弟家人都会想尽办法争个你死我活大有人在,法庭垃圾桶随便翻都找的到。既然是分家了那为什么会有人认为协议不能检讨?如果(当然这世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)这是自己的家的生意协议,有谁会心甘情愿的接受,除非可以在其它途径获取相等的利益。在新国不会有人认为这是‘平等协议’的,连过路费都要争议,更何况是亿元协议。
不平等协议 要是不能检讨的,那美中贸易战是为了一张废纸搞那么多事,不都是签了协议吗?

马新水供协议

1927年 – 马新两国开始就签订水供协议,以供应新加坡近一半的水源需求。

1961年 – 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柔佛州签订第一份水供协议,为期50年,2011年到期后没有续约。

1962年 – 最新的水供协议为期99年,原定2061年9月28日到期。这份协议允许新加坡从柔佛河每天抽取2亿5000万加仑的水供。新加坡坡公用事业局在1990年根据第二份水供协定,在柔佛河上游兴建林桂水坝及滤水设施。

根据上述水供协议阐明:

  1. 以每千加仑马来西亚货币3仙的价格,每日供应2亿5000万加仑生水给新加坡。
  2. 并以每千加仑马来西亚货币50仙的价格向新加坡回购经处理的净水

协议阐明,卖方有权利在25年后的任何一年,检讨水供价格。在1986年和1987两年,大马有权检讨水费,但没有行使权利。

1998年 – 马新水供协议首次掀起风波,新加坡在新合约提出要求,大马在2061年后供应生水100年,同时增加生水供应额至7亿5000万加仑,不过这项要求遭大马婉拒。

大马于2002年希望检讨水价,新加坡以时限已过为由,否决我国的检讨权利,马新两国也分別通过出版书籍、广告等掀起骂战,双方僵持不下。

该协议有没有阐明违反协议或停止协议的内容就不得而知。然而这个却很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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